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辉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查询。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5-8222027,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2号,邮编:135100。
一、总体情况
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辉南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明确工作方向、确定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统一工作规范、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推动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规范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建设、定期检查并及时督促各单位改正工作中薄弱环节,指导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大力支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举办专题会议,指导推动各单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统一年报模板、确定数据统计口径,及时组织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起草编制工作。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36条,其中新发布规范性文件1条、其他文件579条;还发布了政务动态类信息70条,消息类3条。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们按照省制定出台的《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转发至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从形式审查、分类答复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对县内行政机关处理依申请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标准化的指导,形成了程序上和实体上共29种处理文书,为全面规范全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制定了《辉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辉政公组办〔2020〕1号),完善了机关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程序,形成了办理工作流程图,实现了线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线上受理答复,确保依申请事项依法按时回复。全年,县直机关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22件,均为自然人,全部予以答复。所有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17件,占77%;部分公开的1件,占4.5%;不予公开的1件,占4.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2件,占9.5%,不予处理的重复申请1件,占4.5%。政府信息公开类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依托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标准统筹推进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建工作。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辉政公组办〔2020〕2号),从明确定位、强化管理,统一建设、规范标准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该平台上集中展示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依申请公开五部分内容,以规范化框架固定了法定公开内容,提升了各单位履职的透明度。科学设计各单位法定公开内容和相关业务领域纳入平台的规划,按各自职能和特点设计业务部门版面样式、内容分类、后台规划模块,减少信息二次录入,提升工作效率。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已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抽查核验,督促各单位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做好平台的内容保障。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国家及省市部署,在全县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操培训会。邀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讲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操作;解读了《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及《全省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招投标指标评估考核工作》考核指标。全县29个部门,11个乡镇,3个街道150人次参训。二是组织县内测评。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省第三方评估标准在全县县直部门范围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测评工作,对2020年全年(截止12月12日)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了梳理检查,并公开发布了《关于2020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测评情况的通报》(辉政公组办﹝2020﹞17号)及“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测评与常态化开展情况综合排名”。充分发挥了指标引导工作的作用,强化了抓工作落实的手段,同时也提升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经过考核评议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
另外,按照国家及省市部署,在全县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梳理工作。共梳理并编制《辉南县(县直部门)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涉及19个部门,梳理事项共计一级事项171个、二级事项1457项。梳理并编制《辉南县(乡镇街道)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涉及乡镇街道共14个,朝辉街道梳理一级事项10个,二级事项87个,其余乡镇街道梳理一级事项51个二级事项122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43 |
413 |
171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4 |
236 |
40860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82 |
0 |
91607 |
行政强制 |
104 |
0 |
3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2 |
27339.03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对基层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的调研和指导不够深入不够细;二是按照国家标准升级后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待加强。五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
2021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交流,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效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二是抓紧清理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对历史上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尽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务公开事项对应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辉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