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发〔2022〕79号 签发人:张建利
金川镇关于国家、省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按照2021年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2021年度国家、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要求,为切实推进金川镇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现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及国家、省后评估发现问题统筹起来,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决把问题整改彻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任务
(一)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方面
1.责任落实方面
(1)工作推进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估座谈访谈了解到,省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调研指导组,但抽查3县(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均未相应设立,一定程度弱化了县级层面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组织金川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部分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结合乡村振兴网络培训大讲堂开展网络培训,提升各类人才素质水平。
整改时限:6月20日前
(2)驻村帮扶需进一步加强。抽查3县(市)共有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员682人,其中2021年新轮换507人,占74.3%。访谈中发现,虽然全员完成轮训,但近1/3的新轮换干部进入工作状态较慢,业务不熟悉,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了解不多,有些甚至完全不了解。抽查909户脱贫户和监测户中,8.16%反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只是偶尔或基本没有住村,14.3%反映在村里偶尔见到或基本见不到驻村工作队。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从严日常管理。金川镇党办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驻村干部严格执行《吉林省驻村干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全脱钩常驻村的工作要求,确保驻村工作取得扎实成效。②加强沟通交流。乡村振兴办与驻村干部经常性沟通交流,着力提升驻村干部政策知晓率和业务工作能力,推动驻村干部扎实履职尽责。
整改时限:7月20日前
2.工作落实方面
(3)公益岗位管理不实不细。所到3县(市)有的村为增加弱劳力脱贫户收入,设置了多种公益岗位,但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没有根据实际任务和工作强度实行差异化管理。有的县(市)按比例设置公益岗位,平均发放劳务报酬。有的县(市)脱贫户2021年没有从事公益岗位劳动,但脱贫户收支台账上显示有公益岗位报酬。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针对村公益性岗位,开展排查整改行动,对违规上岗、长期不在岗等现象进行全面兜底排查、及时整改销号。完善人社系统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台账,加强对人社系统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确保开发到位、管理到位、使用到位。
整改时限: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4)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管理有待规范。某县有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较高,存在“分光吃光”泛福利化苗头,对于如何用好 管好集体经济,县里还没有明确指导意见。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指导,稳步推进全县“三变”改革工作。②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流转进入市场公开交易,做好农村产权交易的政策宣传及工作指导,规范交易行为。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法规调研,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需进一步提升。2013年以来,吉林省改造农村户用厕所92.56万座,31.98%为问题厕所,主要涉及农村限时供水、粪池和粪污处理、厕具和防冻等问题,目前28.47%的问题厕所完成整改。抽查791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现,非卫生厕所或无厕所的农户家庭,靖宇县为59.7%、长岭县为65.5%、大安市为61.0%;有卫生厕所的抽查户中,靖宇县8.2%、长岭县10.3%、大安市7.1%的农户基本不用。污水集中处理比例低,全部抽查村中能进行污水集中处理的村占比为28.89%。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加强农村户用厕所管护体系建设,建全村级管护组织。②按照《辉南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实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提升行动”推动村庄整体面貌提档升级、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民生活品质大幅提升。③依据《吉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通化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按照《辉南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到2025年,全镇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
整改时限:7月20日,长期坚持
(6)监测对象帮扶政策不完善。从实地评估情况看,吉林省和抽查3县(市)三类监测户没有制定统一、专门的帮扶政策。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非脱贫户)缺乏相应帮扶政策。健康帮扶方面,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不享受医疗救助和大病报销倾斜政策,健康帮扶力度相对有限;抽查的423户监测户中,352户因病纳入监测,只有43.18%得到健康帮扶。就业帮扶方面,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将监测对象的就业帮扶纳入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但吉林省就业帮扶调整文件中没有明确将三类监测对象都纳入到就业帮扶范围,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未享受稳岗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帮扶政策。抽查的423户监测户中,33户因就业不稳纳入监测,只有24.2%(8户)得到就业帮扶和公益岗位。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保健康帮扶政策落实到位。②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开展季度防返贫监测排查,对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动态监测。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7)个别县工作推进缓慢。某县扶贫项目资产确权进度仅为74.88%。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按照《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吉乡振联〔2021〕20号)要求,落实《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辉乡振发〔2021〕9号),根据不同资产分类有序推进确权和资产移交,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②加大扶贫项目资产摸底和确权情况调度力度,指导做好项目资产确权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确权。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
3.成效巩固方面
(8)部分脱贫户收入增长缓慢。国家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吉林省31%的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不到全国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1.6%)的二分之一,不到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6.9%)的三分之一;5.6%的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较上年下降。抽查3县(市)中,收入增速不到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三分之一的脱贫人口比例,靖宇县为50.1%,长岭县为39.5%,大安市为34.4%;收入负增长的脱贫人口比例,靖宇县为7%,长岭县为8.5%,大安市为2.2%。抽查的493户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中,42.19%(共208户)收入负增长,其中65.87%(共137户)集中在6000—8000元之间。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继续贯彻落实省厅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以宣传政策、送技术、送信息帮扶脱贫户促增收为主,发挥乡村振兴指导员能动作用,加大脱贫户产业技术指导,开展每月1次入户指导服务活动(疫情期间视情况开展工作),带动脱贫户稳增收促就业。②加强政策扶持,保持小额信贷政策连续稳定,对有产业发展需求、贷款意愿、还款能力的脱贫户应贷尽贷。③开发在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岗,优先安排暂时不能返岗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弱半劳力和因疫情无法外出脱贫人口就业。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资金绩效评价方面
(9)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偏慢。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进度缓慢。2021年7月中旬和10月中旬各级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分别为6.5%和69.9%,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支出进度或序时进度。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达到省里明确重要时间节点支出进度要求。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抓紧开工,确保不误工期。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0)个别项目实施缓慢。如:通化县林业局2021年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258万元,用于红松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1-12月。该项目2021年10月才取得冷库及生产车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冷库及生产车间工程部分开工较晚,项目未如期完工。此外,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5220.83万元实施45MW“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也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了施工进度。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加强项目库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避免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资金支出。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中办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方面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不及时。有的地方担心影响考核评估结果应纳未纳,有的采取了帮扶措施就不再纳入国家监测系统,“一兜了之”,搞“体外循环”。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每季度排查一次,形成常态化。适时开展集中排查,组织业务培训,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按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对象,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录入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②及时修正省反馈存疑与县自查存疑,组织相关干部逐项逐条进村入户核查,确保系统数据的真实、有效、准确,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③持续发挥村组防返贫监测员作用,做好政策宣传、走访排查、筛查预警、识别纳入、数据比对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体外循环”“一兜了之”。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待规范。一些经营性资产有流失风险。有的资产利用率不高甚至处于闲置状态,没有持续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落实《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辉乡振发〔2021〕9号),根据不同资产分类有序推进确权和资产移交,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②加大扶贫项目资产摸底和确权情况调度力度,指导做好项目资产确权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确权。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一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滞后。有的地方扶志不够,一些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被纳入低保后,护林护草员等公益性岗位都不愿干,觉得该由政府一直养着。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运用公众号、刊物等媒介,进一步强化扶志扶智和着力激发脱贫户、监测对象内生动力的典型宣传。②结合乡村振兴网络培训大讲堂开展相关学习培训,组织引导农民群众进行学习,增强内生动力。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工作作风需要持续改进。有的地方工作中存在一刀切,层层加码,急功近利的现象;有的工作 不深不细,作风不严不实,有的地方破冰后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心态,有的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盲目乐观,有的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开工进度滞后,有的地方驻村帮扶减弱,有的新一轮新轮换驻村干部慢热,有的驻村干部走读式驻村。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②压实包保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驻村干部严格执行《吉林省驻村干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全脱钩常驻村的工作要求,确保驻村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整改时限: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2021年度吉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方面
1.实地评估方面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及政策宣传有短板。某村部分一般农户对防止返贫监测有关政策不了解。有的脱贫户收入核算不够精准,未将已发放粮食直补计入2021年收入。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加大防止返贫监测宣传力度,村内循环播放防止返贫监测音频;印发政策宣传单;脱贫户及村内显眼位置张贴防止返贫监测宣传报。②加大排查力度,每季度入户排查所有农户生产生活情况,同时讲解宣传政策,确保户户知晓,应纳尽纳。③进一步明确家庭总收入计算方法,重新计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严格把关,做到该纳入的全部纳入。
整改时限:6月20日前
(2)基础性工作不细致不规范。某县直部门下发的正式通知,未加盖公章。部分《脱贫户信息采集表》无信息采集人员和乡村干部签字,帮扶责任人信息未填写。有的村驻村工作日志记录不够规范,内容过于简单。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工作,对《脱贫户信息采集表》进行重新梳理。②强化驻村干部日常工作落实,加强掌握帮扶政策和业务知识等内容,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整改时限:6月20日前
(3)镇村干部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村书记学历偏低、年龄较大、知识欠缺。某村党支部书记已60岁,于2021年3月份到任,对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党建引领工作了解掌握不多不透,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会议记录混乱、内容不清。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结合镇工作实际,对个别年龄较大、学历偏低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建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②及时与县农广校和县委党校沟通,对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学历提升行动,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开展村“两委”干部培训,全面提高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能力。③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中选配“村级党建专干”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战斗力。
整改时限:6月20日前
(4)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未达到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的10%。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项目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内容。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资金项目序时进度未达到绩效评价要,6月底资金支出进度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省级衔接资金产业占比未达到绩效评价要求。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资金公示的同时对资金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内容同步进行公示。②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反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持续跟踪问题整改直到整改完毕。③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开工,加大衔接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保持一致。④加强产业项目谋划与实施。
整改时限:6月20日前
2.第三方评估方面
(1)公益岗位设定缺少规范的程序与标准,个别行政村存在岗位设置、调整不合理的情况。辉南县抽查的一般脱贫户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户中共有7户(15人)参加了公益岗,占比20.00%,通过享受公益岗位帮扶,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农户增收,但个别村的公益岗未明确安置对象,且设置过程中规范性较低,导致农户并不了解公益岗位设定的标准及相关政策。个别脱贫户2020年为公益岗人员,在2021年却突然被无故取消了岗位,甚至并不了解辞退的原因,致其家庭收入出现下降,并面临重新择业困难。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按照人社系统负责的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开发管理办法,为脱贫户中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办理公益岗,做到应纳尽纳。②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上岗后由各村负责管理,每个月由各村上报出勤、工作情况,金川镇政府不定期抽查。③开发在疫情期间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暂时不能返岗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
整改时限:6月20日前
(2)个别脱贫户的收入信息存在核算错误的情况。收入核算是贫困户脱贫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脱贫户退出的核心指标。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存在收入信息采集不准确、收入核算错误等情况。个别脱贫户从事公益岗位,并获得了工资,但在该户的收入台账中并未统计公益岗的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家庭总收入计算方法,重新计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严格把关,做到该纳入的全部纳入。
整改时限:6月20日前
(3)驻村工作队轮换导致帮扶政策衔接不到位,帮扶措施出现中断。个别脱贫户反映,上届驻村工作队员在任时,为农户免费发放鸡鸭,并承诺由驻村工作队统一收购。但由于今年驻村工作队轮换后,新任驻村工作队员未能及时有效地继续实行该项帮扶措施,导致农户在后续回收及销售中遇到大量问题,从而印发了收入的部分下降。
责任单位:金川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①协调包保部门、包保责任人继续延续包保措施,提升脱贫群众满意度、获得感。②动员包保部门、包保干部帮助销售脱贫户的农副产品,增加收入,提升幸福感。
整改时限:6月2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川镇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办公室设在金川镇乡村振兴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坚决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附件:金川镇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金川镇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做好2021年国家、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确保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镇委决定,成立金川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吕明杰 书记
张建利 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王昌盛 政法委员
成 员:陈丽丽 组织委员
耿云雷 宣传委员
苗 雨 副镇长
郑 重 副镇长
许韦龙 副镇长
李 刚 副镇长
高正航 武装部部长
张德军 乡村振兴办主任
肖 婷 财政所所长
周 杰 农经站站长
李 刚 乡建站站长
王贵明 水利所所长
林智全 劳动保障所所长
聂 坚 民政办助理
于志东 计生办主任
崔宏艳 黄泥岗村书记
杨宏飞 金川村书记
李胜军 龙湾村书记
孙德辉 大坦平村书记
李 刚 立新村书记
徐景库 永丰村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政法委员王昌盛任主任,成员张德军、孙晓辉。负责反馈问题整改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定期调度、综合汇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