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565J/2023-06079 |
| 分 类: |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金川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 标 题: | 关于落实《金川镇“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分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金政发〔2023〕181号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565J/2023-06079 | 分 类: |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金川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 标 题: | 关于落实《金川镇“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分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金政发〔2023〕18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金政发〔2023〕181号
各村委会及相关站办所:
按照省、市、县政府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现制定《金川镇“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委会及相关站办所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金川镇“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分工
金川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金川镇人民政府 代章)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金川镇“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分工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分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卫生健康行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及我单位“三定方案”职责,金川镇安委会明确了各村委会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请各村委会、各部门参照执行。
一、金川镇安委会职责
金川镇安委会在辉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全镇监管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完善金川镇安委会和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四)研究提出全镇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五)分析全镇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七)负责全镇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配合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负责向辉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安全生产的对策建议;
(十)完成辉南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金川镇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金川镇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办)负责承办金川镇安委会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镇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各村、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指导、督促制定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规定;
(三)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指导全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五)加强全镇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六)建立健全全镇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七)指导各部门建立与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消防、文旅、商务、环保、人社等县直部门间会商研判风险形式的工作机制;
(八)对接辉南县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九)完成辉南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村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从任务所占比重和条线业务管理推动力度出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二)健全完善全镇各行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政府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闭环管理,所检查的频次和单位数量自行确定,并留存检查记录;
(四)指导、督促本村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五)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金川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机关相关站(所)具体分工及任务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办)
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导金川镇安委会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修订,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每季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会议题,督促提醒安全生产相关站(办、所)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全员培训、制订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人防、技防、物防工作;督促金川镇安委会落实各村及相关部门每年对行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综合办公室(政府办)
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迎接通化市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开展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巡查,推动各辖区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三)财务管理办公室(财经办)
确定应急预算和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优化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
(四)宣传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金川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金川镇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各村、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
(五)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
指导、督促各村、各部门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每年年初制定下发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督导各村、各部门按时完成随机抽查任务。同时,在各村、各部门全覆盖检查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移交所属部门进行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移交县安委会办公室处理。年初采取双随机形式制定下发抽检计划,主要抽查各单位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要求。对各单位检查过程中提供的技术延伸检查。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安监站)
开展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查暗访,推动各辖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督促各村、各部门加强源头管理,每年开展全员培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检查列入工作重点任务。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好应急演练。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巡查、等级评审、绩效考核机制。一把手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科室负责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清单,即查即改。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流程管理,坚决杜绝监管不严导致的各项行为。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制定与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方案,严防因管理不当导致的各种安全事故。
(七)道路安全管理站
指导各村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劝导工作,通过深化警民合作,努力提高警民联动效率,逐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机制,提高道路交通劝导效率。督促各村做好冬春防滑料的储备和撒扬工作。
(八)平安建设办公室
参加重大事故隐患的救援。按响应级别负责全镇社会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制定并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指导、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九)食品安全办公室
负责全镇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配合组织国家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教育;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常态化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抽查力度。积极配合做好市场主体的燃气和醇基燃料的生产安全工作。
(十)民政办公室
指导、督促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年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每月排查一次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闭环管理。督促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汇总检查情况,分析研判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一)卫生健康服务站、卫生院
每年年初采取双随机形式制定下发抽检计划,排查辖区内各村卫生室。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健康服务管理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督促各地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病毒疫苗流通、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教育办、中小学
督促、落实教育机构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教育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列入重点任务,全面加强教育机构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突出问题和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机构,要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探索实施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十三)派出所、消防站
强化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推动落实涵盖21个模板的《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模板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加强旅客列车、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重点地区动态整治,推动解决一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区域性风险。
(十四)自然资源管理站(乡建站)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并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推动落实涵盖31个模板的《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模板集》,严格“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落实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严格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
强化燃气、醇基燃料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落实涵盖6个方面83个模板的《吉林省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板集》,持续开展村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
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和尾矿库安全治理,严厉打击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十五)水利资源管理站(水利所)
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做好防洪防汛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在遇到暴雨天气,汛情紧急的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的安全撤离受灾区域。提高包村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对汛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够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灾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我镇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检验预案可实施性,教育村民如何正确、准确、迅速处理突发事件,明确镇、村、社防汛抢险救灾责任人,各责任人明白职责,熟悉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御预案内容,确保关键时刻转移群众,及时有序,锻炼村、社监测员、预警员、抢险队及群众应急处置意识,熟练掌握安全转移基本常识,检验防汛抢险救灾非工程措施的使用效果。
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十六)林业资源管理站(林业站)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灭火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狠抓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安全和警示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完善森林火险预警机制,拓宽防火宣传渠道,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在“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森林防火宣传周”统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做好对进入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从事经营活动人员的宣传教育,着力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氛围,针对机构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积极建立和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村、国有林场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推动各级林长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高标准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以实现全镇无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经济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教育声势,全方位、多角度依法治火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群防群治基础,努力开创社会化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十七)畜牧兽医服务站
加强春秋两防工作,全力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提高各种畜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密度,同时充分发挥村疫情监测员(村防疫员兼)报告制度作用,为确保我镇不发生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大力推进规模健康养殖,加强对畜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服务指导,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着力改善服务理念,宣传科学养殖,做到强制免疫,应免尽免,督促补充,实现免疫率100%,加快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对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宣传,使广大养殖户认识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针对不同规模的养殖户运用不同的粪污无害化处理方法。加强领导,确保消毒灭源工作落到实处。检疫过程中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依法行政,检疫员在工作中对无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对没有标识和免疫证明的动物禁止上市交易。把全镇养殖大户包保到每个人,加强养殖环节监管。检疫员定期下乡到养殖户家中宣传禁止使用违禁药品、不合格饲料及添加剂,并把“瘦肉精”对人体的危害告知广大养殖户;随时抽检检查养殖大户有无“瘦肉精”使用情况,并且与养殖户签订《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同时对养殖户的养殖档案、生产记录、用药登记等备案登记。在工作中对无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对没有标识和免疫证明的动物禁止上市交易。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以“五大疫病”为重点,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免疫,使免疫抗体强,密度高;采取集中防疫,大兵团作战方式,整体推进,确保免疫密度。积极倡导健康养殖,科学养殖,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切实保障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十八)环保站
推进落实《常见有害气体安全治理模板集》,持续加强秸秆焚烧、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落实国家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规范。
(十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劳动保障所)
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 1 次、每半年至少组织 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督促推动所监管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加快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一优三减”。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修订,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旅游服务管理站(旅游办)
加强镇域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对各项活动的安全评估,制定活动应急预案,尤其是用电、用气等高风险项目的安全监管。指导旅游景区、度假区、滑雪场等娱乐旅游场所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定期协调各场所安全负责人,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十一)镇其他相关站所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原则,对口负责相关联的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上述责任分工未尽事宜和不明确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镇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依法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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