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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20523MB187461513/2020-08386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公告
发文机关: 辉南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标      题: 2020年度辉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索 引 号: 220523MB187461513/2020-08386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公告
发文机关: 辉南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标  题: 2020年度辉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2020年度辉南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协调省、市、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指挥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初期处置和火场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4)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辉南县应急管理局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综合信息科、办公室、政治部(党办)、督导室、法规审批科、安全生产监督一科、安全生产监督二科、安全生产监督三科、灾害防治指导一科、灾害防治指导二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纳入辉南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辉南县应急管理局

  2.辉南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3.辉南县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实有人员30人,其中:在职人员28 人,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48.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7.51万元,增加40.30%。其中:当年收入548.37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4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8.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7.51万元,增加40.30%。其中:基本支出548.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增多,专项公用类预算增加。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8.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7.51万元,增加40.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37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增多,专项公用类预算增加。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加85.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与2019年预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与2019年预算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与2019年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了应急管理、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需用车辆增加。

  四、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辉南县应急管理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2家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2.47万元(表六中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比2019年预算增加44.68万元,增长77.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增多,专项公用类预算增加。

  五、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辉南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2020年辉南县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

  2、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情况:

  本部门没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情况。(购置设备具体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应急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表格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