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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20523MB187461513/2023-0612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辉南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标      题: 关于迎接国务院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辉安委办发〔2023〕7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索 引 号: 220523MB187461513/2023-0612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辉南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标  题: 关于迎接国务院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辉安委办发〔2023〕7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辉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迎接国务院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16督导组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按照县领导同志要求,县安委会决定从11月15日至11月21日开展全县迎检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督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以下统称为“被考核单位”)
二、督查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负责辉南镇、抚民镇、石道河镇、庆阳镇、朝辉街道、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县气象局。
组长:李蔚俊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成员:李  丹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科员
索继文 县纪委监委二级主任科员
陈思洋 县应急局法规科副科长
宋树伟 县应急局宣教科科长
第二组  负责朝阳镇、团林镇、辉发城镇、开发区、东凤街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组长:闫  军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李国良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科员
师文言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
单志刚 县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管三科科员
第三组  负责样子哨镇、楼街乡、杉松岗镇、金川镇、西凤街道、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文广旅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组长:张  闯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组员:付  钧 县纪委监委三级主任科员
陈  卓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刘  鑫 县应急局灾害防治指导三科科长
    四、督查内容
按照《2023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督查检查。
五、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督查组抽查相关企业或下属事业单位2户。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精心准备,认真做好迎接督查检查准备工作。
(二)各组既要检查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又要抽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从而倒查属地及相关部门的监管漏洞,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防范措施,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三)对于思想麻痹、工作消极、组织迎检工作开展不力、任务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采取严肃约谈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四)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严肃纪律,严格要求,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确保此次督查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五)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跟踪整改成效。同时,要汇总督查检查工作情况,并且把开展情况报到县应急局综合信息科。
附件:2023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分表
 
辉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