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和事业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协调重要文化、旅游、体育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规划和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四)统筹管理文艺事业,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发展各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资源普查、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工作,规划全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六)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旅游和体育行业监管;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旅游和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八)协调全县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统筹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社会团体的体育工作;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彩票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内设四 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体育科、文化旅游产业科、法制法规科。
纳入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
2.辉南县文化馆
3.辉南县图书馆
4.辉南县少数民族文化馆
5.辉南县文物所
6.辉南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7.辉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8.辉南县旅游服务中心
2020年实有人员 143 人,其中:在职人员 93 人,离退休人员 5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另附: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表格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46.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7.64万元,增长 18.12%。其中:当年收入1146.2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4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6.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207.64万元,增长18.12%。其中:基本支出858.32万元,项目支出287.9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将旅游服务中心划到文旅游局,本年增加一个预算单位,导致预算总收支增加。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6.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207.64万元,增长18.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4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将旅游服务中心划到文旅游局,本年增加一个预算单位,导致预算总收支增加。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未列“三公”经费支出。
四、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7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9.07万元(表六中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比2019年预算增加31.98万元, 增加81.8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一个预算单位。
五、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2020年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其他用车4辆。
2、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