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450C/2023-00828 |
| 分 类: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 标 题: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印发《辉南县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辉环发〔2023〕2号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450C/2023-00828 | 分 类: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 标 题: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印发《辉南县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辉环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局机关党办、辐射科,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辉南县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辉南县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局《通化市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生产管理,消除潜在的辐射安全隐患,持续推进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核安全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以确保我县辐射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开展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问题整改,切实维护辐射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持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三、检查内容
全面排查县域内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生产、销售、使用IV、V类放射源,Ⅱ、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情况,摸查“未批先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底数。结合自查情况,从以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一)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信息与实际工作情况是否相符,如不相符,是否及时申请变更或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情况;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情况;退役场所履行环保手续及进展状况;辐射工作场所、环境及人员的辐射监测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取证情况(培训有效期、证书编号和等级)。
(二)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填报情况。监管系统内的单位信息、许可信息、台帐信息、人员信息等各类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超期使用。
(三)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重点排查防护用品台账是否相符。
(四)应用放射性同位素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放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放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是否按规定落实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卫生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工作人员是否缺失培训记录。
(五)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重点排查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更新,内容编制是否具备可操作性。
(六)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现场查看警示标识是否规范,声光报警设施、应急开关能否正常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6日——3月31日)。制定辉南县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二)排查整改阶段(4月1日——1月30日)。严格落实方案要求,采取处置单位自行排查、监管单位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实行挂账销号;对存在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我县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水平。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姚立文 县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组 员:曹阳飞 县生态环境局辐射科负责人
张 博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万 欣 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办公室科员
崔 威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员
张晓翠 县生态环境局辐射科科员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研判机制,定期分析形势,精准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调度机制,强化整治内容、时间节点、问题整改等进度安排;落实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抓好具体落实,组织建立工作专班或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检查重点。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研判被检查单位安全状况,围绕排查重点内容,组织人员对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逐一核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严格整改落实。针对排查发现问题,要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回头看”,通过“线上+线下”双线监管模式,充分依托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规范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射线装置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大正面宣传,提升公众信心,推动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达到防风险、补短板、强管理、提能力、保安全的效果。
联 系 人:曹阳飞
联系方式:13894500007
电子邮箱:546469164@qq.com
附件:1.辉南县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辉南县核与辐射安全检查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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