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450C/2023-05311 |
| 分 类: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 标 题: | 辉南县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辉南县2023年秋至2024年春季秸秆全域禁烧督查检查及驻在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辉环组发〔2023〕11号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450C/2023-05311 | 分 类: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 标 题: | 辉南县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辉南县2023年秋至2024年春季秸秆全域禁烧督查检查及驻在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辉环组发〔2023〕1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各乡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辉南县2023年秋至2024年春季秸秆全域禁烧督查检查及驻在指导工作方案》已经县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辉南县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辉南县2023年秋至2024年春季秸秆全域禁烧督查检查及驻在指导工作方案
依据《辉南县2023年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辉环组发〔2023〕10号),为强化今冬明春全县秸秆禁烧督查检查及驻在指导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
二、职责分工
(一)督查检查组工作职责。1.加强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每天对负责区域进行督查检查,水稻收割期,督导各乡镇(街)是否实现低留茬收割;2.督导各乡镇(街)“一公里”离田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3.督导整体秸秆离田进度,在年底前,各乡镇(街)秸秆离田率是否达到省、市要求的进度,春耕前是否实现全部离田;4.巡查火点情况,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点立即通知属地及时扑灭;5.对每阶段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街)予以通报,并按《辉南县2023年度乡镇重点工作暨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予以扣分;6.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重要时间节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督查检查,坚决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7.定期督导驻在督导组和信息化巡查组在岗情况、履职情况等。
(二)驻在指导组工作职责。1.在水稻收割期,督导各乡镇(街)严格落实水稻收割低留茬作业,对未实现低留茬要在第一时间责令停止作业,并要求属地立即改正;2.优先对各乡镇(街)“一公里”范围内的秸秆打捆(离田)进度开展指导,督促属地在第一场雪之前必须做到“应离尽离”;3.离田净度在80%以上的剩余秸秆视为秸秆残茬,2024年2月中旬开展秸秆残茬计划烧除,各驻在指导组负责核实烧除地块是否达到烧除标准。
(三)信息化监督组工作职责。县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开展信息化监督工作,实时查看各乡镇(街)平台使用频率、疑似火情处置、配合查找火情点位等具体事项,对发现监控信号接收状态、平台人员在线情况、火情事件漏报等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并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工作措施
(一)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各抽调工作人员,成立4个督查组,对秸秆全域禁烧进行动态督查,每日至少开展2次区域巡检,重要节点实施全天候巡查,并填写工作日志。
(二)由各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13个驻乡镇(街)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指导组,对各乡镇(街)在网格化建立、水稻低留茬收割、秸秆离田、“五化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火点处置体系等方面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每日早8点至下午5点驻地开展工作,重要节点全天下沉,并填写工作日志。
(三)由县城乡基层治理服务中心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信息化巡查组,利用“高空鹰眼”对县域内焚烧秸秆行为进行24小时信息化监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抽调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负责的同志参加督查指导工作。各乡镇(街)要主动配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驻在指导组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切实起到督导作用,遇有紧急或重大情况及时向包保县领导报告。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组人员要严格准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不得无故脱岗。对未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辉南县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严肃责任追究。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组要按照时间节点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联系人:孙勇,电话:13944528238,邮箱:hnhbjwkk@163.com)。
(四)加强后勤保障。各相关部门要解决好督查检查组和驻在指导组车辆使用、就餐和住宿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