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辉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辉南县环境保护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523013586450C/2023-00265
分      类: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标      题: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523013586450C/2023-00265 分  类: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标  题: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县政府并县委: 

2023年,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按照省委生态强省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厅市局重点工作安排,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力度,破解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生态强,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2)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开展秸秆全域禁烧和离田工作,编制《辉南县2023年度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辉南县2023年秋至2024年春季秸秆全域禁烧督查检查及驻在指导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秋冬季完成秸秆离田和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城市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检路查工车辆207台次;抽查监测非道路移动设备32台。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查力度,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印发了《辉南县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82个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实行台账式管理。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完成我县8户企业数据录入,完成2022年1-12月水质数据及全分析数据评估系统录入工作。按照《通化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已将2023年减排项目录入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检查工作,完成我县1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1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印发了《辉南县今冬明春水污染控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境内辉发河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3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完成了5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1%。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均正常使用。印发了《辉南县落实<通化市2023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完成全年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我县境内暂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 

坚决打好青山和湿地保卫战,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梳理、核查了全县自然保护区2017—2023年问题点位141个,其中:绿盾行动问题点位104个、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点位36个、环保督察问题3个,为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打下基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点位无反弹现象,保护区内未发现其他生态破坏问题。 

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开展辉南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起草了《辉南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县23家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全部通过规范化年度考核。全县12家医疗机构全部通过核与辐射安全年度考核。开展全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并完成第一轮排查工作任务,共排查企业17家,初步完善了排查及系统填报工作。 

(3)加快推进建设生态强县。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开展辉南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碳达峰行动,推进辉南轧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以及环保政务微博、社交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不断创新生态文明、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形式。结合“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活动,开展相关宣传。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实施“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管理。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大力支持绿色农业发展,打造水稻产业集群。助力推动生态旅游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坚持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石化、塑料等行业的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和农药、兽药、化妆品市场流通领域的新污染物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管理工作推动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持续推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以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椅山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辉发河流域等生态源地为重点,以林地保护为基础,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4)完善《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起草了《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噪声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管责任 

(5)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应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和邮寄批复文件等便民措施,大力提供便捷服务,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全面实现在线审批,真正做到“零跑腿、不见面”审批。继续实施容缺容错办理机制,对环评审批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可先行受理,由建设单位在技术评估受理公示过程中补正。 

(6)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环境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配合市局做好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配合市局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已办结3件,罚款金额11.25万元,剩余2件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结合方式,检查企业26户次,未发现违法问题;开展重点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涉气企业2户,均为供热企业。完善环境应急体系,督促5户供热企业编制完成了《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错峰启炉计划》;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对全县1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畜禽养殖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殖业户42家,未发生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乱堆乱放污染河道、水体、农田、村屯环境等违法行为;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专项检查,督促经济开发区编制完成三级防护体系,目前我县工业园区内涉水企业均自建污水处站并稳定运行。督促县医院、康达医院、县中医院完成占线设备安装并与市局联网。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执法,完成企业自行验收建设项目5个,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4个。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双随机执法检查完成率100%。开展了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集中攻坚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受理信访投诉案件33件,结案33件。 

(7)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和反馈问题复查复核工作,对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117个信访案件和反馈的40个问题,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1个信访案件和反馈的3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8项)全面复查复核,经查,未发现反弹现象。全力做好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整改工作,截止目前,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8件,已全部办结。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1、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重点结合“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活动,开展了相关宣传,在日常工作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宣传还不够。 

2、生态环境执法设备陈旧,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执法的需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党组书记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采取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带领党组班子和全局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制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提高思想站位、健全和完善工作体系 

    2、继续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 

4、更新生态环境执法设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