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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3MBOR72332A/2024-03746
分      类: 规章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辉开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523MBOR72332A/2024-03746 分  类: 规章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辉开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关于印发《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的通知

 

辉开发〔20244

 

区内各局(室):

为了加强开发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策,经研究决定,制定了《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区内各局(室)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328日    

 

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财务报销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开发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策,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发区财务报销分为日常费用、专项支出方面以下分别说明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单位全体含聘用人员,审核人(验收人)需由各局(室)负责人担任,并应对报销的具体事项了解、确认

 

第二章 报销凭证的规范

 

第四条  报销单填写

(一)费用报销单需填写完整:包括单位、日期、内容、金额大小写、附件张数、报销人及审批人员的签字注:金额处不能留有空格,金额要完整到元、角、分

(二)金额大写要准确:零 壹 贰 叁 肆 伍  柒 捌 玖 拾 佰 仟 万 亿。

  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一)经办人应充分取得相关单据及附件,如:发票(电子发票)、财政往来票据、收据、合同或协议及其他合法的票据及辅助材料

(二)发票的基本要求:发票必须合法、真实、有效。购买方应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填写完整,销售方应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及账号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数电发票需在备注栏中填写开户行及账号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数电发票无需盖章,但需提供XML格式电子版),发票内容要与实际交易内容完全一致。

(三)其他票据应注明费用的用途及时间

第六条  报销凭证的签字要求:

(一)签字人员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且签字必须签全称

(二)有多张凭证都需要签字时,经办人、负责人要分别签,不能用复写纸同时签。

(三)票据上的签字,表示对该票据所载事项以及金额完全知晓且同意,并已尽到诚实申报认真审核之责。

 

第三章  内部控制及流程

 

  (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人员报销事项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一级审查;管委会各局(室)分管领导对报销事项真实性、合理性进行二级审查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三级审查。

  原则上单位所有事项的报销单据均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以可操作性为前提。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审局有权拒,各级确认、审核、审批人员也不应予签字。

  为了确保财务记账及时性,各局(室)应自行掌握好报销时间正常情况下,应在业务发生后30日内报销完毕(以发票等票据日期为准经办人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第十条  经办人在填写报销单据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产生的内容、金额、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报销单据的重要事项填写不允许涂改,费用金额要保证大小写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  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报销凭证后,应及时送交财审局,出纳人员应对单据进行最后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有无涂改、费用金额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付款千元以上(含1000元)按发票账户进行转账支付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实施部门在实施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报党工委研究决定是否实施。报销金额超10000元(含10000元)需提请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差旅费报销、水电费及税费等固定性支出除外)。

第十  报销流程

经办人报销申请→各局(室)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管委会各局(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财审局局长审核签字管委会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出纳复核并付款。

上述流程为单位各项支出报销的既定程序借款除外,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遵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审局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章 借款规定及流程

 

十四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注明借款时间、事由、借款金额借款人

第十五条  借款流程:借款人所在局(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各局(室)分领导审核签字→出纳复核签字财审局局长复核签字管委会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批签字

财务付款:借款人将签字后的借据交财审局出纳人员将借款转至借款人账户。

第十  借款销提供与借款事由一致的发票等相关资料,否则财审局有权拒绝

 

第五章 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十七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

十八  办公费报销

办公费报销须提供物资采购审批单及正规发票(发票应注明办公用品明细,不能注明的需附盖章版办公用品明细)

第十九条  差旅费报销

(一)费用标准:按照关于调整辉南县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辉财〔2020〕1281号)、《关于印发辉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辉财〔2015〕109号文件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报销规定

1.拟出差人员填写出差审批单,详细注明出差天数同行人员、事由司机等,出差申请单由管委会各局(室)负责人及分管各局(室)领导批准。

2.出差人员应在单位及时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有同行者必须注明同行者并在报销人处共同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报销时应将原始单据和发票、出差审批单、依据的文件(通知)等附后按报销流程审批

3.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共同出差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合同签订公司进行差旅费报销,并附出差审批单复印件发票依据的文件(通知)等按报销流程审批

4.外出招商引资工作报销差旅费需提供招商纪实。

二十  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报销

(一)车辆费用报销须在车籍所属部门进行相应报销。

(二)报销车辆运行费用,须提供正规加油发票、过用车审批单等。

(三)报销车辆维护费用,须提供正规维修发票(应注明维修明细,不能注明的需附盖章版维修明细)

二十一  食堂费用报销

食堂费用报销须提供管理员和主管领导共同签字的食堂采购单、食堂采购发票及食堂人员签字的食材明细组成。

二十 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规定办理

 

第六章  专项支出报销规定

 

二十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服务项目、货物采购、大型修缮、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支出

第二十四条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不得将同一品目或类别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以化整为零方式进行拆分规避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标

二十五  服务项目支出

(一)3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支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党工委会议记录。

(二)30万元以下服务项目支出:

1.管委会部分:①属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范围的服务类项目,须按规定在平台进行采购,并提供合同、发票、党工委会议记录及平台采购手续;②如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此类服务项目或没有相应供应商的,须提供合同、发票、党工委会议记录。

2.企业部分:合同、发票、党工委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货物采购报销

(一)3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支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党工委会议记录。

(二)30万元以下货物采购支出:

1.管委会:①属于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范围的通用类货物,须按规定在平台进行采购,并提供合同、发票、党工委会议记录及平台采购手续;②如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此类货物或没有相应供应商的,须提供合同、发票、党工委会议记录。

2.企业:合同、发票、党工委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  工程项目支出

(一)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支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发票(收据)、结算审核报告、验收报告(验收单)、党工委会议记录;支付质保金的还需提供无质量问题证明

(二)6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支出须提供合同、发票(收据)、结算审核报告验收报告(验收单)、党工委会议记录;支付质保金的还需提供无质量问题证明

第二十八条  需要预付工程款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比例或预付金额,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预付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九条  专项资金支出按资金使用用途参照以上服务项目、货物采购或工程项目支出类别进行报销。

 

章 附则

 

三十  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审局,2024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