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4699/2024-01790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示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 标 题: | 关于辉南县龙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镇至梅河口、杉松岗-梅河口城际公交线路许可前公示 |
| 发文字号: | 其他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4699/2024-0179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示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 标 题: | 关于辉南县龙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镇至梅河口、杉松岗-梅河口城际公交线路许可前公示 | ||
| 发文字号: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关于辉南县龙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镇至梅河口、
杉松岗-梅河口城际公交线路许可前公示
根据辉南县龙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关于朝阳镇至梅河口、杉松岗--梅河口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请示》,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的要求,相关事宜按程序予以公示下:
1、朝阳镇—梅河口、杉松岗--梅河口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城际公交班线运营,班次、站点不变。
2、站点:
(1)朝阳镇-梅河口:朝阳镇客运站、辉南第四中学、第二实验小学、野猪河、大沙河、牛心顶、海龙、小榆树、兴安、莲河、季家
(2)杉松岗-梅河口:杉松岗、楼街、平安川、朝阳镇、辉南第四中学、第二实验小学、牛心顶、海龙、兴安、莲河、季家
3、拟投入5台新能源车辆,每日9个班次。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现将我局改造的城际公交线路许可前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运输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人为法人,反映材料必须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435—8235616
地址:辉南县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办公室
辉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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