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4699/2025-08462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 标 题: | 辉南县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奖励资金发放公示 |
| 发文字号: | 其他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4699/2025-0846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 标 题: | 辉南县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奖励资金发放公示 | ||
| 发文字号: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辉南县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奖励资金发放公示
依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交联发﹝2022﹞30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建指﹝2024﹞1034号)、《关于清算收回2025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建指﹝2025﹞382号)、辉南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辉南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辉交文﹝2025﹞16号)、《关于调整2024年度辉南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辉交文﹝2025﹞31号)文件精神。经我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于近期发放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奖励资金,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奖励资金分配范围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部分用于支持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奖励资金范围为我县2024年度出租汽车更新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21户经营者。
二、奖励资金分配标准
按照辉南县交通运输局、辉南县财政局关于《辉南县“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辉交联发﹝2023﹞1号)、辉南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辉南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辉交文﹝2025﹞16号)、《关于调整2024年度辉南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辉交文﹝2025﹞31号)文件,每台车辆奖励资金1万元。按文件精神奖励:
1万元×21台=21万元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如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举报,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反映情况的部门及联系方法:
辉南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电话:0435—8281898
辉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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