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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303T/2022-03914 |
| 分 类: | 森林防火和安全管理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林业局 |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13日 |
| 标 题: | 辉南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辉南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辉林字〔2022〕43号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22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303T/2022-03914 | 分 类: | 森林防火和安全管理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13日 |
| 标 题: | 辉南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辉南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辉林字〔202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22日 |
辉南县林业局关于印发
《辉南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辉林字〔2022〕43号 签发人:迟天福
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切实履行好林业部门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职责,县林业局结合行业特点和情况变化,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更新和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按规定程序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辉南县林业局
2022年4月13日
辉南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好林业部门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职责,有效应对森林火灾,减少森林资源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响应程序,确保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程度降到最低,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奋力打造实力、活力、美丽、幸福“四个辉南”提供安全保障。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通化市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辉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林业局在应对辉南县境内发生森林火灾时的各项应急响应工作,城市市区除外。
(四)工作原则
1.《辉南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点规范县林业局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出全县指导性。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根据本预案,及时修订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报县林业局备案,积极有效组织好本行政辖区(或施业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火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
3.预案启动后,涉及的局内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岗位职责,本着“迅速反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的应急反应。
4.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为落实预防森林火灾各项措施,要以“平战结合,以平保战”为原则,高度注重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和扑救队伍,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林业局作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单位,承担森林火灾防控主体责任,负责指导国有林场、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资源管理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森林火灾的初期处置和火场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林业扑火力量调配、应急通信、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督促做好后勤保障,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
县林业局根据组织机构及职责设立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及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局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局防火办、党办、行政办、信访办、国有林总场、林长制工作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局防火办是县林业局预案的具体执行科室。承担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国有林场、乡镇、街道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按岗位分工高效开展火情调度、火灾扑救、应急通信、物资运输、预警监测及气象服务、后勤保障和火案调查等工作。
三、信息报告
(一)信息报送程序
严格落实县林业局和县应急管理局火灾通报制度,对掌握的森林火情做到第一时间实时通报。县林业局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报送相关情况,并通过《吉林省森林草原火灾调度系统》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告。
(二)信息上报方式
局防火办对每起林火形成系列森林火灾报告单,根据火情态势按照预案启动条件报局领导,同时根据需要通报局领导小组成员。
局防火办和各乡镇、国有林场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按照“报扑同步”原则,快速、准确获取森林火灾信息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动态信息。信息报送间隔原则不超过40分钟,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根据发展态势,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森林火灾,县林业局要形成书面《重要森林火情报告》,向通化市林业局报告:
1.当日未扑灭且燃烧蔓延超过3小时没有控制住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达20公顷以上,且气象条件恶劣、火场变化极大的森林火灾;
3.发生人员死亡、重伤或威胁林区居民区、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县(市)交界地区,且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椅山省级湿地保护区,且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6.除上述森林火灾外,对其他特别时段规定需要上报的森林火灾,也要以“重要森林火灾报告”进行报送。
(三)信息发布
为避免多头报告火灾信息,森林火灾信息由应急管理部门归口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根据火灾级别,按有关规定上报县委、县政府。未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审定并授权,林业部门不得对外部发布火情灾情信息。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县林业局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每个级别应急响应对应县森林防火灭火指挥部编制的《辉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辉南县森林火灾应急联动机制》。
(一) 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县林业局启动Ⅳ级响应。
(1)在连续大风、高温和干旱等森林高火险天气,发生危险性较大森林火灾,无法预测火灾发展趋势;
(2)发生在敏感地区,或火场地形、交通和气象等条件非常恶劣,地面人员无法快速到达火场,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火场估计面积在5公顷以上,具有蔓延扩散危险的森林火灾;
(4)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邻县(市)火场距离我县县界10公里以内,并有向我方发展的趋势;
(6)发生在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椅山省级湿地保护区等重要地区,具有蔓延扩散危险的森林火灾;
(7)在国家或省敏感时期发生的森林火灾,经分析和判断有较大威胁或社会影响的森林火灾。
2.启动程序
(1)局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对森林火灾发生地已采取的扑救措施、火场态势等情况作进一步核实,预判将达到森林火灾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立即向局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经综合研判后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议。
(2)局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议,对局防火办提出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3)局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并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局防火办将启动预案的决定通报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响应措施
(1)局防火办进入应急动员状态,按照《辉南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岗位分工(试行)》要求,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加强火情监测,必要时对基层火灾扑救工作予以指导。
(2)局防火办负责局森林火灾预防中心相关设备、系统支持和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火警电话及数字化通讯的保障工作,及时调试开通视讯调度指挥系统,做好紧急连线省林草局、市林业局汇报火情处置和局领导小组成员召开火情会商会议的准备工作。
(3)局行政办根据局领导动态,做好局领导前往预防中心坐镇指挥的相关准备;负责调试视频会议系统,做好参加省、市召开紧急视频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和局领导亲临指挥中心期间车辆、人员进出、就餐、保卫、水电供给等保障准备工作。
(二) 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县林业局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火场估计面积已达10公顷,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燃烧蔓延超过4小时,且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发生单位请求本地区内跨区增援的火灾;
(4)发生1名人员失联、重伤、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5)邻县(市)火场距离我县县界8公里以内,并有向我方发展的趋势。
2.启动程序
(1)局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对森林火灾发生地已采取的扑救措施、火场态势等情况作进一步核实,预判将达到森林火灾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立即向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经综合研判后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
(2)局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对局防火办提出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3)局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局防火办室将启动预案的决定通报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局防火办及时调度森林火灾最新信息并进行火情态势会商,全面掌握火灾发展情况和火灾扑救工作动态,相关人员根据实时制作森林火灾态势图、编制火情报告,加密向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频次,做好局火场工作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调试开通视讯调度指挥系统,紧急连线省林草局、市林业局汇报火情处置情况。
(2)局行政办负责联系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要求,做好陪同局领导前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准备工作;负责调试视频会议系统,做好参加省、市视频会议准备工作;负责安排局领导赶赴前指的随行人员在指挥中心待命;负责局领导坐镇指挥中心期间车辆、人员进出、就餐、保卫、水电供给等保障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县林业局启动Ⅱ级响应。
(1)发生2名以下人员失联、重伤、死亡的森林火灾,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达到较大森林火灾;
(2)森林火灾火场估测过火面积达到20公顷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需要通化市实施跨区增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5)发生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自然保护区和原始森林安全,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6)邻县(市)火场距我县边界5公里以内,并对我县境内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2.启动程序
(1)局防火办预判将达到森林火灾Ⅱ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立即向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经综合研判后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
(2)局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对局防火办提出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3)局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局防火办将启动预案的决定通报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在指挥中心坐镇指挥,通过视讯调度指挥系统,紧急连线省林草局、市林业局汇报火情处置情况。视情由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代表县林业局参加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议。
(2)局防火办派出局火场工作组前往前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做好扑火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3)局行政办负责联系县应急局办公室,根据需要派员陪同局领导前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调试视频会议系统,做好参加省、市视频会议准备工作;做好局领导在指挥中心期间视频、图像采集,随行人员跟随局火场工作组赴火场;负责局领导亲临指挥中心期间车辆、人员进出、就餐、保卫、水电供给等保障工作。
(四)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县林业局启动Ⅰ级响应。
(1)发生3名以下人员失联、重伤、死亡的森林火灾;
(2)森林火灾火场估测过火面积达到30公顷,已达到较大森林火灾级别,且火势持续蔓延,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3)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自然保护区和原始森林安全,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涉及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森林火灾;
(5)邻县(市)火场距我县边界3公里以内,并对我县境内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6)县级政府已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2.启动程序
(1)局防火办预判将达到森林火灾I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立即向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经综合研判后提出启动I级应急响应建议。
(2)局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对局防火办提出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3)局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批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局防火办将启动预案的决定通报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县林业局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火场工作组赶赴火场,另指派局领导在局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坐镇指挥;通过视讯调度指挥系统,紧急连线省林草局、市林业局汇报火情处置情况。
(2)局防火办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局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协助做好林业扑救力量跨区调动;积极联系气象部门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根据情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前指需求,快速调动扑火物资,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安置、伤员救治等工作。
(3)局行政办陪同人员做好局领导指示要求的快速传达;确保紧急视频会议召开期间线路稳定、功能正常;随行人员做好火场视频、图像的采集;负责局领导亲临指挥中心期间车辆、人员进出、就餐、保卫、水电供给等保障工作。
附件:
1.辉南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辉南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3.辉南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岗位分工;
4.辉南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实施细则;
5.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辉南县林业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
辉南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总指挥: 迟天福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县
林业局局长
副总指挥:于 辉 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 文 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 伟 县林业局副局长
高福生 县林业局三级主任科员
赵晓泽 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成 员: 石 磊 局森林火灾预防中心主任
丁 静 局林政稽查党支部书记、森林火灾
预防中心调度员
章 森 局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副主任
董庆文 局行政办负责人
马 帅 局党办负责人
王 刚 局信访办负责人
史宝禄 局国有林总场森林防火和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人
林青宝 局林长制工作科副科长
附件2
辉南县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一、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县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总负责岗位。
(一)听取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关于森林火灾情况的汇报,掌握森林火灾态势等情况;
(二)对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做出决策,下达阶段性扑火命令;
(三)做好省林草局、市林业局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询问时汇报的准备。
二、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岗位职责
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是县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指挥协调岗位。
(一)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向局领导小组组长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二)按照局领导小组组长要求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三、局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岗位职责
(一)局防火办负责人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火情处置
责 任 人:石磊
1. 根据火情初报,对火灾发展态势做出判断,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向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火情处置情况;
2. 提出建议启动《辉南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各岗位人员履职尽责;
3. 组织通知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并通报火情;负责组织森林火灾处置、调度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及时组织调拨扑火物资;
4. 协调和联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事宜。
(二)局行政办负责人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政务衔接
责 任 人:董庆文
1. 掌握局领导到达局机关的时间,并及时通报局防火办;
2. 负责联系县应急局办公室;
3. 派员陪同局领导前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局领导指示、要求的快速传达。
(三)局党办负责人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宣传报道
责 任 人:马帅
1. 负责新闻宣传报道素材收集工作;
2. 负责局领导在预防中心坐镇指挥期间的影像资料摄录、收集和保存以及新闻报道稿件素材收集、整理及撰写等工作;
3. 负责派出随行人员会同局火场工作组前往火场。
(四)局信访办负责人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后勤保障
责 任 人:王刚
1. 负责局领导临时就餐安排等保障工作;
2. 负责县领导亲临预防中心期间机关大门车辆、人员进出值守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引导车辆、安排停靠,做好办公楼前后门迎送工作;
3. 负责水电等供给保障工作;
(五)局综合办公室科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网络通信
责 任 人:王静丽
1. 负责预案启动之后网络保障的具体工作;
2. 负责提前调试开通视频会议系统,做好参加省、市紧急视频会议的相关工作。
附件3
辉南县林业局防火办森林火灾
应急处置岗位分工
(试行)
(一)负责人岗位
岗位负责人:石磊
岗位职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总负责。
(二)调度岗位
岗位负责人:丁静
岗位职责:负责火情应急处置,调度火灾情况,汇总相关信息,提出火情初期处置的具体意见,根据情况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对应的响应状态,根据火灾发展态势编制系列火情专报。负责与综合管理岗位“A-B”角补位。
(三)综合管理岗位(一)
岗位负责人:王建丞
岗位职责:负责记录领导达到、离开的准确时间,做好领导讲话记录,负责领导指示精神的快速整理、传达落实。负责陪同局领导前往县应急局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在县林业局指挥中心期间图像采集。负责与调度岗位人员“A-B”角补位。
(四)综合管理岗位(二)
岗位负责人:史宝禄
岗位职责:负责协调县政府秘书科,负责记录领导达到、离开的准确时间,负责领导讲话录音,做好领导讲话记录,负责领导指示精神的快速整理、传达落实。负责与调度岗位人员“A-B”角补位。
(五)预警监测岗位
岗位负责人:章森
岗位职责:负责联系县气象部门,负责火场火险情况及阶段性气象资料持续跟踪收集,负责协调拟定人工影像天气的初步意见。负责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与综合管理岗位人员“A-B”角补位。
(六)信息化岗位
岗位负责人:章森
岗位职责:负责局指挥中心相关事宜。负责起火点位置纸质地图的查询,火灾态势的标会。负责联系综合办公室,做好指挥中心软件、硬件、网络使用及保障,负责指挥中心运转期间故障弱化、排除工作。负责与综合管理岗位人员“A-B”角补位。
(七)综合保障岗位(一)
岗位负责人:闫云平
岗位职责:负责森林火灾发生期间舆情监测工作。负责领导局指挥中心期间保障工作(水、笔、本等),负责处置重要火情期间全体人员的后勤保障。负责与其他综合保障岗位人员“A-B”角补位。
(八)综合保障岗位(二)
岗位负责人:李纲、尹俊辉
岗位职责: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物资调拨相关事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发生期间舆情监测工作处置重要火情期间全体人员的后勤保障。负责与其他综合保障岗位人员“A-B”角补位。
(九)森林火灾扑救岗位(一)
岗位负责人:林青宝
岗位职责:负责初期林火处置过程中扑救力量调配。启动县级预案后,根据指挥部要求,提出林业部门出动扑救力量的具体安排建议。负责局火场工作组的准备工作,必要时,陪同领导前往火场。负责火场工作组开赴及开展工作期间应急通信保障、信息报送等具体事宜。负责与其他森林火灾扑救岗位“A-B”角补位。
(十)森林火灾扑救岗位(二)
岗位负责人:王健丞
岗位职责:负责联系局综合办公室,做好领导出入保障工作。协助负责林火处置过程中扑救力量调配工作。负责与其他森林火灾扑救岗位“A-B”角补位。
附件4:
辉南县林业局防火办森林火灾
应急处置实施细则
(试行)
为有效应对森林火灾,确保局防火办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履职尽责,报局领导同意,现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实施细则,请各岗位人员参照执行。
一、应急处置动员
按照《辉南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岗位分工(试行)》要求,结合应急处置实际,动员分4个响应级别,调度岗位人员负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原则上森林防火期内所有人员不得离开朝阳镇区,休息日期间各岗位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抵达局指挥中心。
(一)动员启动人员:
1.工作日:丁静
2.节假日:当日值班员
(二)动员等级:
Ⅳ级响应:丁静、闫云平当日值班员
Ⅲ级响应:刘伟、尹俊辉、王健丞
Ⅱ级响应:章森、林青宝、李纲
Ⅰ级响应:石磊、丁静 、史宝禄、王健丞、林青宝
二、应急处置关键节点
(一)接警阶段:
丁静:接到火情后,视情向主任石磊汇报,并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启动对应动员响应。进一步调度火情详细情况。
各岗位人员:可根据自身岗位责任,提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
(二)初期处置阶段:
丁静:调度火情详细情况,向各岗位人员通报当前火情情况,并形成简单文字汇总材料。
章森:开启指挥中心相关设备及软件,查找起火点纸质地图,研判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能监控起火点,调取视频监控图像。
章森:开启预警监测相关软件,调取起火点附近实时数据,联系县气象台调度火场短期天气情况和近几日天气趋势。
林青宝、刘伟:开启数字化超短波应急通信系统,连通与起火点相关单位通信,摸清起火点周围单位林业扑救力量。
(三)火灾发展阶段:
丁静:调度火情详细情况,向各岗位人员实时通报火灾态势,形成火灾文字汇总材料,报请主任石磊适时通知局领导到达指挥中心。
章森:标注火场态势,通过地理信息指挥系统做好火场实景展示,做好与省、市视讯调度连线准备。联系局综合办公室做好网络保障。
章森:调度火场未来天气情况,调取火场相关图片信息,整理县级物资储备库物资清单交李纲。
林青宝、刘伟:摸清起火点周围单位林业扑救力量,拟定梯队增援方案。
王建丞:联系局行政办,做好领导在指挥中心期间图像、影像采集。
其他岗位人员:做好局领导来指挥中心相关准备工作,录音笔、照相机、笔、本、水等。
(四)高效处置阶段
石磊:向局领导报告火灾整体情况。
丁静:继续调度火情详细情况,形成火灾文字汇总材料,及时通报火场态势。
史宝禄:做好领导讲话记录整理,快速传达,负责记录各位领导到达、离开的时间;负责领导在指挥中心期间录音、图像采集;联系政府秘书科,明确领导行程,做好陪同领导前往县应急局准备;提前做好与章森交接工作。
章森:配合负责人石磊做好对局领导汇报,做好火场态势、视频监控、视讯调度等同步展示。
刘伟:扩大范围拟定梯队增援方案,做好与王健丞交接,做好通信车准备工作,做好前往火场前指准备工作。
王健丞:联系局综合办公室,做好县领导进出、接送等保障工作。做好与史宝禄交接工作。
李纲、尹俊辉:做好紧急物资调配的准备工作,适时报请负责人石磊开展物资调拨火场相关事宜。
(五)全面展开阶段
石磊:坐镇局指挥中心,指导全体人员做好应急处置,负责与局领导汇报、协调。
丁静:继续调度火情详细情况,形成火灾文字汇总材料,及时通报火场态势。
章森:协助丁静做好火情调度。与气象部门沟通,拟定人工影像天气初步意见。
林青宝、刘伟:陪同局领导前往火场。负责局火场工作组开赴及开展工作期间应急通信及与指挥中心信息交互等工作。
王建丞:陪同局领导前往县应急局,做好指挥部、局领导指示、要求快速传达及反馈。
李纲、尹俊辉:持续跟踪货物调拨进度。
其他岗位人员:持续跟进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本岗位工作基础上,积极补位。
(六)应急处置结束阶段
丁静:收集整理全部火情信息,组织编制对县政府领导火情专报。
石磊、章森、王健丞、林青宝:整理火灾应急处置全过程大事记。
史宝禄:收集整理火灾应急处置资料,为适时侧面报道等收集素材。
附件5
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根据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将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
(一)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以上表述中,“以上”和“以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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