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5236961350844/2020-08743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预算决算 |
发文字号: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5236961350844/2020-08743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预算决算 | ||
发文字号: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2020年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2019年1月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工作和引智项目的人才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受理人事和劳动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1.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3.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参与县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15.代县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6.承办上级部门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辉南县就业服务局,辉南县人才交流中心,辉南县职业技能指导鉴定指导中心,辉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纳入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辉南县就业服务局。
2020年实有人员 85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退休人员38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61.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01.42万元,增长14.49%。其中:当年收入3961.8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96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61.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501.42万元,增长14.49%。其中:基本支出712.28万元,项目支出3249.54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收支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1.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01.42万元,增长14.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2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收支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8万元,(减少)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与2019年预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减少)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四、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以及就业服务局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3.38万元(表六中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21.08万元,降低38.71%。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按规定预计缩减经费,单位定额经费支出减少。
五、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2020年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00辆。
2、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情况:无
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情况:无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否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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