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316640039C/2020-06993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 标 题: | 关于加强2020年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辉市监网监字〔2020〕54号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1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316640039C/2020-06993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 标 题: | 关于加强2020年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辉市监网监字〔2020〕5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1日 |
关于加强2020年公务员考试期间
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辉市监网监字〔2020〕54号
各科室、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将于8月22日举行,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为确保“平安公考”目标的实现,现将加强公务员考试期间的市场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公考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公务员考录工作是党和政府选拔人才的重要举措,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使命艰巨、形式严峻,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今年的公务员考录工作,相继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为此大家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务员考录工作,准确把握形势,严格落实各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切实做好公务员考试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务员考试期间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立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 鉴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李 忠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东旭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 宏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洪伟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翀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振春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陶玉皿 商标广告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 炜 执法稽查科
柴俊伟 行政审批办主任
肖 旭 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
李富军消费投诉受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网监科,负责具体组织联络工作。各科室、分局、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整治工作。要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好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二、履职尽责,加强监管,严格规范公务员考试市场经营秩序
(一)重点加强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监管。
一是严格规范考试培训市场主体资格,对辖区内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查,配合行政许可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执法稽查科、相关分局)
二是严格规范培训合同,对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严处。(责任单位:网监科、相关分局)
三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欺骗考生的违法行为。重点严厉查处冒用党政机关名义、冒充名校名人开办公考培训班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以及举办“成功协议班”“包过班”和夸大师资力量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商广科、相关分局)
四是加大对公考培训广告的监测力度,对内容涉嫌违法的广告,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商广科、相关分局)
(二)加强通讯器材市场监管。
对辖区内通讯器材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通讯器材经营行为,指导、督促通讯器材经营者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责任单位:网监科,相关分局)
(三)加强对电商平台监管。
加强公务员考试期间对电商平台的监督监测,强化对辖区内电商平台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指导,严禁电商平台内销售考试作弊器材。指导平台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平台治理规则,完善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督促电商平台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措施,阻断相关违法交易,相关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电商平台经营者,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责任单位:网监科、相关分局)
三、加强值守,及时处置,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
各地要加强公务员考试期间12315值班工作,畅通信息接收渠道,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对虚假宣传、销售作弊器材等举报线索要立即组织专人查处,不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并做好记录。
各科室、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监管中,要注意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并于9月2日前,将公务员考试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及检查相片资料报县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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