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316694344j/2023-01263 |
| 分 类: |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辉城发[2023]3号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316694344j/2023-01263 | 分 类: |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辉城发[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关于印发《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辉城发[2023]3号
各科室部门: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的目标,按照精细化、科学化、智慧化的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城市管理“五大行动”,持续推进精致城市建设,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达到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
一、扩大城市管理宣传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新闻宣传组织架构,加强与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市管理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氛围。
(一)拓展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渠道。鼓励市民群众、媒体、专家学者走进城市管理一线,持续开展城市公众委员观摩执法等特色工作,努力形成多方参与的城市治理模式。
责任部门: 党办、县市容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二)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引导。强化广场大屏幕、城管微信公众号效能,持续开展“城管开放日”“环卫工人日”等特色线下活动,用情用心讲好“辉南城管”故事。加强舆情监测,科学研判,积极引导,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部门:党办、县市容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二、推进精致城市创建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管、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一)实施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提升行动。
1.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系,优化调整权责清单,明确执法权责,明晰职能界限,统筹解决执法管理人员身份编制问题,推进执法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党办
2.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街道(乡镇)延伸和下沉。进一步强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实施居住小区环境综合执法管理。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强化对乡镇政府综合执法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责任部门:县市容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
3.推进“大城管”管理格局。强化城管委高位统筹协调职能,探索“多元共治”模式,落实“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管控机制,统筹解决“车辆违章停放、违法建设、餐厨油烟污染及养犬”等城市管理重大问题,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责任部门:县市容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
(二)实施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强化街路清扫保洁。增加县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清洗及洒水作业频次,确保主次干道机扫率、立面保洁率均达100%。强化环卫智能监管系统,实现清扫保洁作业实时智能监管。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作业流程,增加作业频次,达到日产日清要求。
责任部门: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县城区背街巷路、公园、广场、内河沟渠及城乡结合部等点位环境卫生治理,集中解决垃圾积存、卫生死角、乱堆倒垃圾(渣土)等突出问题,达到“干净整洁,地面无纸屑、烟头、痰渍,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的要求。
责任部门: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强化公共厕所的管护。落实公厕“所长制”,全力做好公厕清扫保洁及消杀等工作;研究实施城区水冲公厕全天候对外开放。加强日常管护,及时对破损设施进行维修,依法严查恶意损坏设施的行为,达到“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标准保洁”要求。
责任部门: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4.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督促物业、企业、部门等各类单位,严格履行属地和行业指导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社会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会分类、会指导”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培训,提升分类准确率、厨余垃圾分出率。健全中端收运网络,强化生活垃圾分拣、转运设施建设,有效实施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行顺畅、处置得当”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持续改善城市环境。
责任部门: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三)实施市容市貌改善行动。
1.创新市容管理模式。深入落实“门前五包”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监管职责;强化城管委职能,健全“门前五包”督导考核体制,严查乱扔倒垃圾、脏水及乱摆放物品行为。健全城市容貌“网格化人员巡查、数字化全程监控、实时动态考核”立体管理体系,有序实施市容市貌规范管理,打造和谐、整洁、优美、宜居的市容环境。
责任部门:县市容管理中心
2.实施牌匾广告和墙体立面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户外牌匾广告审批设置,体现城市风貌特色。持续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治理,提升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的设置品质。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治理,对城区内乱张贴、涂写的小广告、橱窗广告字进行彻底清除,达到“规范整齐、整洁明亮”的要求。对县城区可视范围内有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的建筑和围墙立面进行治理,督促设置单位或责任部门及时进行清理、维修或更换,保持建筑外立面设施完好和整洁,达到“无污迹、无破损、干净整洁”标准。
责任部门:县市容管理中心、政策法规科
3.实施占道经营专项治理。加大街路巡查管控力度,依法清撤临街“店外店”和流动违章占道摊点;持续加大对原临时市场区域的管理,严防发生反弹问题。强化早夜市规范管理,明确摊点设置标准及出撤时限,严查出入口乱停放车辆、乱扔倒垃圾和油渍污染路面等行为;加强摊点日常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达到“无乱堆乱摆、无乱拉乱挂、无占道经营”的要求。强化修车、洗车及废品收购等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严查污水外流及废弃物向外散落的问题。
责任部门:县市容管理中心
4.强化公园、广场和体育场规范管理。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强化城市管理宣传,公开曝光不文明行为,切实提高市民群众文明意识。加大日常巡查管控,依法严查乱扔倒垃圾、破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及损坏公用设施等行为,达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公用设施完好、日常管理规范”的目标。
责任部门:县市容管理中心
5.实施养犬专项治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入户宣讲、车载喇叭宣传、发放传单手册等方式,持续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督促相关部门在重点场所设立养犬警示牌和宣传牌。积极研究设置犬只留检场所,实施犬只收容留检管理。会同农业农村、公安、卫健、市场监管、融媒体中心及街道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携犬进入禁止区域、不束犬绳、不带犬牌、不及时清理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劝导和制止,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曝光和处罚。
责任部门:县市容管理中心
(四)实施违法建设拆除行动。
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社会监督、一体推进”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依法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加强违法建设对策研究,综合运用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和航拍仪器,实现查控违全程信息数字化、对象空间化管理。深入落实《辉南县城区违法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健全更加有效的巡查管控、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存量、新增“双零”目标。
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五)实施静态交通秩序治理行动。
通过多种载体持续扩大文明停车宣传,公开曝光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提高市民群众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合理规划选址,增加背街、巷路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临时停车泊位的数量,对因施划时限较长停车标识脱落的问题进行治理,查漏补缺;增加非机动车停放处的数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停放车辆需求。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加大街路巡查管控力度,综合运用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实施车辆违章行为实时监控,依法严查车辆非法营运、违章停放等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市容管理中心、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分局
三、实施重点工程建设
(一)实施7座水冲公厕建设。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按照环卫定额标准和“数量足够、分布合理”的要求,合理选择点位,新建7座水冲公厕,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建设标准。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科
(二)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结合“数字辉南”建设,协助县政数局拓展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业务应用和公众服务功能,实现问题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和快速处置,构建权责明晰、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体制,汇聚全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实现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及“一网统管”。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科、指挥督查中心
四、深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道路扬尘污染、乱堆倒建筑垃圾和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与公安、环保、交通和街道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法严格管控。
(一)实施生活源污染专项治理。加大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巡查管控,健全排查台账,依法严查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不达标排放行为,防止发生反弹问题。加强对城区烧烤经营业户的宣传及教育,严禁露天烧烤经营,对拒绝整改的依法取缔及处罚,达到“规范、有序、无盲点”要求。
责任部门:县市容管理中心
(二)实施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强化城区街路清扫、清洗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增加环卫人员和设施投入,达到“路见本色、无积尘”要求。加大街路巡查管控力度,依法严查焚烧沥青、塑料、垃圾和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行为。强化建筑施工环境管理,严格规范施工场地封闭管理及出入口设置清洗设施,严查运输车辆沿途泄漏抛洒、带泥上路行驶等造成扬尘污染行为,达到“无撒漏、无油渍、无扬尘”的要求。
责任部门: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县市容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三)实施建筑垃圾专项治理。会同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县城区建筑垃圾积存量、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处置量进行摸排,集中清理积存建筑垃圾。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建设工程垃圾运输准入制度,及时做好审批、登记及备案等工作。合理规划选址,研究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集中收纳中心城区及周边建筑垃圾,统一规范管理。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无《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处置建筑垃圾、无《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建筑垃圾及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乱倾乱倒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公安局城市管理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
(四)搭建祭祀管理联动机制。按照《辉南县文明祭祀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协同民政、教育、公安、环保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做好节日期间祭祀行为管理工作。
责任部门:局属科室、部门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精简审批办事流程,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推进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事后联合奖惩及信用修复机制,拓宽信用承诺渠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互联网+监管”建设,持续开展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工作,制定检查计划,定期实施执法检查。认真开展“双随机”工作,及时通过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及处罚信息。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县市容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公开流程,通过多种载体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政务信息,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扎实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六、实施城市风险防控和平安建设
(一)实施城市风险防控。做好城市风险预防处置工作,落实部门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查找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灾难。全力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遏制刑事命案发生。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
责任部门:局属各科室、部门
(二)强化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完善突发事故应急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部门:指挥督查中心
(三)严抓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信访接待、信访督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与市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及时排查突发事件及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舆情监控及处置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进京上访行为。
责任部门:指挥督查中心
(四)强化疫情防控。健全疫情防控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做好职工疫苗接种督导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强化环境卫生整治,有效实施消杀防控处置。
责任部门:指挥督查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