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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3316694344j/2023-02639
分      类: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高考期间安全保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辉城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523316694344j/2023-02639 分  类: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高考期间安全保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辉城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关于印发《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高考期间安全保障方案》的通知

  辉城发〔2023〕14号

各科室部门: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高考期间安全保障方案》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高考期间安全保障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考期间考点周边安全保障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舒适、有序、安静、安全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顺利进行。按照县政府高考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高考期间(6月6日至6月9日)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强化市容秩序管理。

  加大城区内考点附近噪音污染治理,取消带有音乐伴奏的广场舞等群众娱乐活动;加强城区内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加强考点周边市容秩序管理,高考期间,禁止在考点周边摆摊设点、高声叫卖、设置和散发各类广告,确保考点周边秩序井然,市容整洁,杜绝安全隐患;规范管理丰泽路遮阳棚设置,严禁越界摆放、私拉横幅、高音宣传、散发宣传品等行为,其中六中北门至丰泽路中段由执法大队负责管理,六中南门至丰泽路中段由东凤市容管理大队负责管理。

  (二)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街路及考点周边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和垃圾清运力度,在考点周边增设环保垃圾桶及清扫保洁人员,对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收集、清运及处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考点周边马路、环卫设施、公厕等重点位置进行全面消杀,有效控制病菌滋生,确保城区及考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强化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高考期间考点周边安全秩序管理,立足本职、通力协作,组织工作人员全方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违反规定扰乱高考秩序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二、工作方法

  采取下发通告、告知书等形式向商户、市民、酒店等宣传高考期间各项事宜,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全力支持、主动配合。高考期间,组织人员按照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定岗定人定责,对各项工作进行逐一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当场处理。如发生应急情况,应当立即协助县应急机构妥善处理。

  三、组织机构及考点人员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做好高考期间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考场周边秩序维护工作,成立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城管局长袁龙担任,副组长由县城管局副局长王军、姚旭、王强、张严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

  (二)考点人员安排

  1.辉南六中考点北门人员安排(4人)

  负 责 人:康海洋

  工作人员:姜 鹤、王先麒、王  程

  2.辉南六中考点南门人员安排(4人)

  负 责 人:刘  慧

  工作人员:王树春、霍占国、赵馗志

  3.辉南六中考点环境卫生监督组(4人

  负 责 人:张绪东

  工作人员:陈  强、邵成民、叶  超

  4.辉南六中考点环境卫生保洁组(15人)

  负 责 人:张  微

  保洁人员:15人

  5.督查组(3人):张晓敏、王  勇、尚春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局属各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高考期间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目标,扎实开展工作。

  局属各部门要按照局里统一安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对照工作任务,逐一进行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走形式,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协调配合,形成保障合力。

  局属各部门要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从大局出发,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加强和其他单位、人员的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查,认真抓好落实。

  局督查指挥中心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时检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不积极主动、不尽职尽责的,严格依据内部管理办法予以处理,以保障高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