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20523MB1888953Y/2024-03794 |
| 分 类: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商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辉南县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辉商字〔2024〕16号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 索 引 号: | 1220523MB1888953Y/2024-03794 | 分 类: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辉南县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辉商字〔2024〕1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关于印发《辉南县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辉商字〔2024〕16号
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辉南县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辉南县商务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辉南县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辉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辉南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辉安委发〔2024〕2号),根据辉南县商务领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创新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安全生产“44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商务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建立牵头组织推动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一件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通化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根据县安委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统筹组织推动县商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据《县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分别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安全管理基础、人员安全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移送督办机制,组织开展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科室(单位),要在子方案将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要求,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开展联合会商研判、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常态化机制,针对商贸领域特点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其他有关处室和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吉林省委、省政府、通化市委、市政府和我县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任务分工继续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深化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行动。
1.进一步强化商务领域安全发展理念。采取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指导帮扶、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手段,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五化”落实机制。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管三必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解决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以商务高质量发展牵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以高质效安全监管保障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2.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据《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会同相关监管部门逐项明确县商务局监管执法事项及责任分工,全面厘清商务部门监管事权和责任范围。按照“三定”方案明确的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化局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消除主管行业安全监管盲区。
3.明确界定行业“牵头人”责任范围。依据县安委办安全生产任务分工,统筹组织推动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细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牵头人”责任边界,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2024年,对监管范围模糊、监管责任存在异议的商务服务业、租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其研判定性、明确监管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4.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执法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商务部门牵头,应急、住建、市场、交通、公安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参加的商贸领域跨部门监管执法机制,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检查、调研指导、研判会商、信息通报、移送反馈等工作流程,推进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作联动氛围。2024年,协调相关部门研判会商大型商业综合体、月子中心、电子商务安全管理措施,划分部门任务分工,明确协调联动规则,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5.推动建立商贸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托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指导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街道(乡镇)、社区的对接合作,推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力量下沉、关口前移,推动商贸安全共管共治、协作联动。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6.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部署安排,2024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餐饮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主体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拍卖和旧货流通、商贸服务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7.紧密结合商贸安全实际精准高效组织实施。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以提升安全理念、压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防范措施等为主要内容,分行业业态、分规模类型、分区域批次精准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对重点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建立完善分行业分区域精准培训机制,拓展“安全生产大讲堂”辅导讲座功能。
8.切实加强对基层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把推进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教育培训的主线,深化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明白人”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和商务部门管理人员成为安全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屯(社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商贸行业“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9.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结合教育培训、督导检查、指导服务等多种途径,以商务部下发《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为标准,加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指导督促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长期公示,使从业人员意识到安全隐患的类型、产生的风险,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0. 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推动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名员工。
11.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督促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推动行业领域专家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12.推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建立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通报、公示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结果。
13.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指导帮扶。针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安全风险隐患,按照行业业态、规模类型、关键岗位等编制安全生产手册和隐患排查手册,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模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对标排查整改。2024年,对国务院和省安委会考核巡查、省政府督查室“三管三必须”督查调研和省纪委监委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4.配合省商务厅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主动参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15.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以及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切实强化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快推进商贸领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散乱”生产经营单位有序关闭。
16.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会同住建、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商贸领域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7.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管理和操作等,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同步推进实施,三年内逐步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18.加强重点行业教育培训的检查指导。加强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的督导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9.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疏散逃生演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处置方案,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等“实战化”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20.加强商贸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应用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省“吉焊码”“吉安码”安全管理平台,督促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操作规程。
21.加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推动建设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荐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行业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规范运作的管理,对教育培训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纳入商务系统负面清单管理。指导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2.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积极推动、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4年,推动成品油流通企业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2025年,批发和零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重点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26年,主管行业领域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23.大力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4年底前,培育部分成品油流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典型企业达标创建标准化示范企业;2025年,打造一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4.强化商务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聚焦推进落实商贸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以省商务厅和县安委办培训为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25.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执法检查质效。统筹建立商务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规范完善专家管理,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和帮扶质效。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主要问题,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商贸领域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6.加快推动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按照省商务厅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培育发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2024年,编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婚纱影楼、洗染和月子中心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地方标准;2025年,按照省商务厅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商业综合体、电子商务、旧货流通和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业安全管理地方标准。
27.建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报告机制。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统筹推动建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8.联合惩戒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跨部门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地区进行联合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跨部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场所、小作业出“大事故”。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9.推动商务特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目标,紧密联系商务领域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新采取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生产咨询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培育一批基本形成行业特点鲜明、具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特色文化重点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成立由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调度分析、督导推动,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指导帮扶工作机制,成立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指导组,对商务系统和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常态化指导帮扶。
(二)注重治本攻坚实效。按照“五化工作法”要求,明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紧盯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解决“一件事”,扎实推动治本攻坚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紧密联系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现实特点,坚持靶向破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破解制约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的瓶颈问题。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暴露出的突出安全隐患,实施监管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等具体举措,有效破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付对付,不依法落责、不依法办事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商务部门安全监管能力。
(三)全面强化基础保障。紧扣“常”“长”二字,深入分析研判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问题,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补齐安全生产制度短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真抓、真查、真管,结合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安全生产“干部+专家”、面对面指导服务、精准宣传培训、部门联合检查和经费保障支持等具体举措,继续坚持探索创新。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联合惩戒联合激励机制,运用政策和资金支持手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风险隐患移送机制,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专项治理机制,在重点行业开展综合治理,以规范经营推动行业安全发展,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精准指导。紧密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加大对各街道、乡镇的指导帮扶力度,采取分区域培训、跨区域见学、专家培训辅导等多措并举,有效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指导、差异化管理,引导各级领导和干部坚定安全发展理念,掌握斗争方法,熟练监管手段,实现想管、敢管、会管的目的,理直气壮抓好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定期调度各地主管部门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强化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指导寓服务之中,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精准指导帮扶作用,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组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观摩互检活动,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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