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统计规划及全县性统计调查计划,起草地方性统计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赀料,监督管理县内各级统计机关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研究提出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査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科技、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预警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国家及外省的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各部门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和数据库系统建设。
(6)依法管理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负责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7)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
(8)领导县属各级调查队和国家统计局委托管理的中直调查机构和事业单位。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科、 社会经济统计科
县统计局负责人:李德毅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2号
邮政编码: 135100
联系电话:0435-8222602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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