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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3MB163040X8/2022-02123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辉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523MB163040X8/2022-02123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辉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4日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协调落实移交全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负责人姓名:王辉宇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政编码:135100
         联系电话:0435-8269778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