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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23MB1617301Y/2022-02206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辉南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标      题: 辉南县医疗保障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523MB1617301Y/2022-02206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辉南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标  题: 辉南县医疗保障局机构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辉南县医疗保障局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国家、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县医保局负责人:于长军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118号

邮政编码:135100

联系电话:0435-821265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