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523MB188926X0/2020-08190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批复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政数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标 题: | 辉南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辉南县全域智慧旅游平台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辉政数审批〔2020〕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索 引 号: | 11220523MB188926X0/2020-08190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批复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政数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标 题: | 辉南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辉南县全域智慧旅游平台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辉政数审批〔2020〕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辉南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辉南县全域智慧旅游平台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辉政数审批〔2020〕1号
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辉南县全域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函》收悉,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辉南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辉政数联〔2020〕1号)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建设“辉南县全域智慧旅游平台信息化项目”。
项目法人单位为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负责人
辉南县全域智慧旅游平台信息化项目由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建设。负责人为解会鹏。
三、建设目标
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认真贯彻并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广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一代技术,打造辉南智慧旅游平台,为辉南全域旅游发展提供决策指挥、咨询预约、安全监管、营销宣传、服务管理等功能于一身的智能化平台。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信息服务、旅游产业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突出旅游数据分析智能化、监测监管可视化、综合服务体验化。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全域智慧旅游平台软件建设:包含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全域旅游数据资源基础库系统、全域旅游监管可视化平台及智能化触摸查询机软件系统。
2、全域智慧旅游平台硬件建设:包括配套大数据可视化小间距屏幕两套,共计18平米,建立拼接控制系统两套,用于上传客流统计、客源地统计、旅客消费等信息展示。
3、游客服务中心内部装修:装修总面积586.24平方米,空间布局分为展示、服务、管理三个板块。设有咨询服务区、游客休憩区、产品展示区、监管指挥区。
五、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年限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辉南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楼东侧旅游服务中心(辉南县朝阳镇富强大街南50米)。
项目建设期为2个月。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完工,2021年1月项目验收。
六、项目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 300万元,其中:工程费2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万元。资金来源为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使用“数字辉南”建设专项资金。
七、信息资源共享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规定。待平台建设完成后,统一接入辉南县大数据中心。
八、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涉密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密项目的招标规定。
非涉密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选择安全可靠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九、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并本着勤俭节约、提高系统效能、降低系统能耗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二)该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从本批复日期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辉南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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