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7〕75号)、《2019年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吉政数信用〔2019〕14号)和《通化市2019年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通市政数字〔2019〕16号)关于发挥政务诚信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的有关规定,为实现政务领域良好信用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抚民镇人民政府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提升服务水平。以人民为中心,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理念,了解和解决民生问题,科学决策、依法施政、合理运作、为民谋利,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为群众和企业办事。
二、优化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事先告知制、信息公开制、责任追究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三、严肃政风政纪。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清新现象,
四、实行信息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畅通监督渠道。建立来访接待、公开监督电话等形式,对群众反映问题给予解答和反馈。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行风监督员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435-8752472。
辉南县抚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