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688K/2023-05265 |
| 分 类: |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石道河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 标 题: | 石道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石政发〔2023〕24号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013586688K/2023-05265 | 分 类: | 综合业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石道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 标 题: | 石道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石政发〔2023〕2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3日 |
石道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领域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23〕24号
各村、社区:
现将《关于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执行。
石道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关于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领域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有力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我镇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有效开展我镇低保领域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低保领域存在问题,坚决杜绝和纠正“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及弄虚作假、骗保等违纪违规现象。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工作内容
(一)县民政局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方面
1.着重核实低保政策制定是否存在不科学,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2.着重核实是否存在资金保障不到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3.着重核实是否存在对城乡低保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4.着重核实是否存在实施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发放补贴不及时问题。
5.着重核实是否存在低保领域突发重大事件处置不力问题。
(二)乡镇切实履行兜底民生保障主体责任方面
1.着重核实是否存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
2.着重核实是否存在低保工作不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不严格、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着重核实是否存在民主评议和保障对象公开公示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4.着重核实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安全问题。
5.着重核实在建立健全乡镇、村(居)民委员会两级低保经办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到位问题。
(三)村(居)民委员会切实履行兜底民生保障工作责任方面
1.着重核实是否存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
2.着重核实是否存在低保工作不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不严格、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规范、信息比对核实不及时等问题。
3.着重核实是否存在民主评议和保障对象公开公示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4.着重核实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安全问题。
5.着重核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备案程序是否完善的问题。
6.着重核实在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低保经办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到位问题。
(四)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方面
1.着重核实是否存在违背城乡低保政策,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问题。
2.着重核实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低保资金等问题。
3.着重核实是否存在“拆(并)户保”问题。
4.着重核实是否存在低保对象死亡以后,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变更,仍然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
5.着重核实是否存在低保经办人员未经本人同意保管低保金领取折、卡问题。
6.着重核实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是否存在不符合低保条件办理低保问题。
7.着重核实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低保经办服务中,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套取挪用、吃拿卡要、违规发放以及符合低保条件未及时纳入低保问题。
8.着重核实低保政策落实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3月-5月)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县局《开展城乡低保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所列重点任务,制定我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施行,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作出具体安排。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镇民政办统筹各村(居)民委员会在低保领域进行全面排查自纠,对在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存在吃拿卡要、违反规定办理低保、不按规定发放低保金或贪污侵占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镇民政办将予以及时纠正,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及时移送问题线索。
四是及时归纳总结。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归纳工作措施及整改成效,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4月20日前与整改台账一起报送镇民政办。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3年6月-9月)
一是要强化监督指导。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村(居)民委员会,镇民政办将加强实地监督指导,并提出整改建议,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是要整改落实到位。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要深入研究分析,找准症结所在,及时堵塞漏洞、强化管控,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0月-12月)
要紧盯专项整治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情况,通过组织自查、集中督导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治任务持续巩固,整治效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专项整治“回头看”中发现整治任务尚未完成的,要逐项明确责任,限期完成,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最直接体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属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要敢于啃硬骨头,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村(居)民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排查到位,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附:石道河镇城乡低保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