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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点击数:

辉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市政室函[202114]号)和《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辉政办函[2021]42号),我局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电话:0435-8221473

电子邮箱:hnajbgs8221473@163.com

邮编:135100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00号

一、总体情况

根据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为确保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以科室为单位,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安排专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项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合理调整兼职信息员工作分工,确保其有时间、有精力完成好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达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

二是严格制度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为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保障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真实、安全、合法,进一步夯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解读文件与原文件实现关联,综合运用视频、媒体和文字等多种表现形式,形象生动的解读重要政策,增强可读性。

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主动督促各处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县政数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处通报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并对各处室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工作落实。明确各处室政务公开职责,及时做好沟通协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利用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受理举报事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主动公开《国家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0)11号)、《地震防范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根据编办要求及时完善更新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权力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的基础上,不定期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维护完善。同时,按照要求公布了年度部门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情况,以及招投标详细情况。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充分利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上报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协调辉南县电视台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预警、安全监管动态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与公众的互动还不够:四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按照《条例》要求,对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进一步梳理本部门信息,及时公开,定期更新,规范工作流程,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对上报信息进行完善,保证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多种表现形式,做到用数据说话。

二是分解细化政务公开责任。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将责任分解到各处室,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做到权责清晰,促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