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237593157531/2024-00856 |
| 分 类: | 重大项目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 标 题: | 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辉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辉发改审批〔2024〕31 号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08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237593157531/2024-00856 | 分 类: | 重大项目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 标 题: | 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辉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辉发改审批〔2024〕31 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08日 |
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辉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辉发改审批〔2024〕31 号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吉林省辉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关于出具吉林省辉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辉建函〔2024〕41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总体布置合理,建设方案可行且有效节约能源,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投资合理,和所在地有较好的互适性,评审认为该项目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省辉南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省辉南县 2024 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代码:2404-220523-04-01-800969。
二、项目法人单位
辉南县新基建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辉南县城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辉南县城区庭院埋地 PE 燃气管道,共计 27026 米,改造 PE 直埋双放散球阀 7 座,阀井 7 座;
(2)楼栋架空盘管及立管,共计 77426 米;
(3)与燃气管网配套的室内燃气相关设施:改造设施包含:燃气自闭阀:4898 个;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自闭阀后至燃气用具):4898 个;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表后至燃气自闭阀):4898 个;燃气紧急切断电磁阀:4898 个;NB物联网报警器:4898个;NB物联网燃气表:4898 块;
(4)智能监测单元模块:640 个。
五、建设期限
36 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 7820.9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927.7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74.69 万元;基本预备费 680.24 万元;流动资金 338.23 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辉南县新基建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辉南县新基建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辉南县新基建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辉南县新基建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 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