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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点击数: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2024年工作报告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是党政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重要的沟通渠道,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促进为政清廉、优化服务质量,实现职能和作风转变,确保政令畅通。

    (一)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主动公开,并严格落实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前置制度。健全了由主要领导组长,局属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对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法及时开展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通过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注意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工作,全面掌握申请人的诉求,提高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1.公开事项清单管理。结合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单位的主动公开事项和公开目录,并及时公开目录清单有关内容。

    2.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公开信息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3.强化主动发布机制结合各科室各单位实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持续强化公开工作制度保障,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2156.2562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科室参与度不足,部分科室公开信息较少。

    (二)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查缺补漏不断总结经验,补短板,强弱项,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有深度、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的广度,了解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科室的宣传、培训、教育,增强科室参与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公开内容丰富,持续及时、准确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各类信息

    三)下步工作

    一是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要求和有关规定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住建工作实际,针对群众热切关注的事件,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及时公开住建局廉租房对象保障条件审核公示等一系列保障性住房配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及供热、燃气、供水、供热等公用事业服务等相关信息

    二是持续做好信访化解工作。主要针对公租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沿街商铺经营等群众热切关注问题,及时办理与答复,有效化解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城市建设矛盾问题,减少上访事项,及时化解群众反映信息问题

    三是积极更新公开目录相关动态,及时发布住建领域相关工作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限时办结、延时错时服务、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不断政务服务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任何信息处理费。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