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编制2015年度辉南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15年10月28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辉南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电话:8225099,传真:8225099
一、概述
2015年本局认真贯彻实施了《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政务大厅设立办公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本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5年10月末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大类,共1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公示共82条,环境标准8条,办事指南8条,公文公告22条。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5年,环保局主动公开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在本局网站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我们做了积极的努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有些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有些信息内容不够全面。这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有关要求,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2015.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