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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结合2022年度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辉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行政办联系(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邮编:135100;电话:0435-8225099;传真:0435-8225099;电子邮箱:hbj8225099@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在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局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1.主动公开的内容。2021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请示、函、公文、公告;2.主动公开的形式。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3.主动公开情况。通知8条、其他2条。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配合做好全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好我省政务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日常化、长效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我局将坚决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化,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办理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由本部门负责的相关信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省、市、县有关精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讨论。全体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我们做了积极的努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些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有些信息内容不够全面。这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有关要求,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