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的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便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方便群众办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在辉南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林业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便民、利民两大主题,切实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维护新版信息公开平台,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了推进落实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等五项重点工作。
(二)信息公开主动及时
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林业信息。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10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15日发布)》第二十条(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3条,属于第二十条(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的7条。由于事业单位改革,于2019年3月12日县委县政府将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等组建成自然资源局,加挂林业局牌子,是改革期。因此,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的信息10条,占公开总数的100%,没有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事项。所公开信息中没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
(三)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林业政务服务中心打印了大量的各类业务办理的宣传手册,以便于办事群众查阅,了解办事流程少走弯路。
人员配置方面:目前林业局共有1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一)(五)(六)(八)(九)五项,林业局没有事项发生,各项均为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9年底,林业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政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把握不准。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便民性、公开时效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辉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务府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二是抓住林业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关系到涉及林业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特别是文件类等内容,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辉南县林业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