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民政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辉南县民政局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
1.建立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公开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局党政办牵头,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认真贯彻、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确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局长负责指导具体事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专人负责。安排一名同志兼职负责,集中发布,统一管理维护政务信息平台。对于民政相关业务信息、政务信息,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受理后,经各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主动公开的流程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认识。利用例会的机会,局长多次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业务科室切实提高认识,遵照相关政策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坚持下去。
2、认真执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凡需主动公开的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公开,对依申请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由主管领导同意,经专兼职人员审核,才能发布。
(三)做好信息维护和监督检查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需求、按规定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公布责任科室与联系电话,根据实际需求,公开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工作、养老机构许可、社会救助工作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主要涉及各类通知、公示类信息和其他信息。
(三)公开的形式
县民政局公开的全部信息均可在辉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查阅。此外,日常行政管理及宣传报道类的信息,通过县委、县政府《辉南发布》《辉南动态》和两台两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发布,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3年没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无公开申请信息。日常收到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咨询政策、办法等问题,都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了答复。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3年未收到人大提案,政协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处在起步阶段,各项机制还有待完善、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意识,着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信息报送体系,确保报送的信息及时准确,同时与相关部门相互交流经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辉南县民政局
2014年1月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