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民政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辉南民政工作实际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认真拟定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优化了政务环境,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辉南县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载体建设情况
本年度无本单位的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县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从公开内容到公开力度都有待进一步拓展,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配合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辉南县民政局
2010年1月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