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民政局
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6〕36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市政办函〔2017〕26号),现将辉南县民政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全工作机制
1.建全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公开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政办牵头,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认真贯彻、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专人负责。安排党政办公室同志兼职负责,集中发布,统一管理维护政务信息平台。对于民政相关业务信息、政务信息,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受理后,经各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主动公开的流程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认识。利用每周例会的机会,进一步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业务科室切实提高认识,遵照相关政策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坚持下去。
2.认真执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化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通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凡需主动公开的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公开,对依申请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由主管领导同意,经专兼职人员审核,才能发布。
(三)做好信息维护和监督检查
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需求、按规定定期在网上公开相关信息,公布责任科室与联系电话,根据实际需求,公开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工作、养老机构许可、社会救助工作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信息85条;通知类信息33条;其他信息类11条。
(三)公开的形式
县民政局公开的全部信息均可在辉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查阅。此外,日常行政管理及宣传报道类的信息,通过县委、县政府《辉南发布》《辉南动态》和两台两报等媒体进行宣传,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发布,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没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无公开申请信息。日常收到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咨询政策、办法等问题,都以适当的方式及时予以了答复。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未收到人大提案与政协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事项。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存在问题
2018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配合党政办公室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不够强,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的问题。
2.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认识,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和规范,全面做好公开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全面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全面梳理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和公开效果。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措施提高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信息报送体系,确保报送的信息及时准确,同时与相关部门相互交流经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此件公开发布)
辉南县民政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