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辉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面建设信息型政府部门,结合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现将2008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 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辉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宗局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了局长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辉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托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2008年全年共向社会发布公开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民族宗教部门的政府信息涉及到限制公开或不公开等问题。因此,民宗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需要认真审查,导致不能及时公开信息。
(二)下一步打算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从而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辉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0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