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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点击数:
 辉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辉南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辉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辉南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通过辉南县政府网站(www.huinanxia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辉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辉南县站前路人社综合楼五楼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135100;咨询、监督电话:0435-8222004;电子邮箱地址:hnn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辉南县农业农村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县乡村全面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务服务保障。

 (一)组织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遵循,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审核流程与责任链条,定期调度推进、闭环督促落实,确保政务公开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紧扣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惠农政策、耕地保护、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规范主动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与公开渠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对于在网站平台等提出申请公开的事项,我局按照接收、登记、分办、审核、征求意见、办理结果、归档的步骤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条例》执行。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以辉南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核心主阵地,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更新、提升检索查询便捷度,同步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与互动回应,加强平台日常运维与安全管理,确保公开平台稳定、权威、高效。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常态化开展《条例》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健全内部评估与考核机制,以评促改、以考促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精准性、可读性有待提升,部分涉农政策解读不够通俗化、具象化,与基层群众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新媒体运用与互动服务功能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需持续提升,精细化、标准化水平仍有改进空间。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一是聚焦群众关切优化公开内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政策解读,提升针对性与实用性;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用好政务公开主平台,提升信息传播与便民服务效能;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与流程规范,健全审核把关与考核督促机制,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