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辉南县司法局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本年度目标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主要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有力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1.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按照各项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上网的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严禁在网上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2.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并认真按制度落实保密工作,层层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3.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辉南县司法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确定局政治部具体负责。
4.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和相关会议。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文件9个,公开政府信息1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工作信息19条。
利用辉南县政务公开网站、辉南司法微信公众平台、辉南县政府网站、《吉林日报》《通化日报》《法眼网》等媒体公开信息,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了解。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辉南县司法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