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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2020年度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的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编:135100;电话:0435-8226708;联系人:赫荣欣)。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发区严格按照《条例》及县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推进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情况有以下几方面   

(一)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梳理和更新,深入推进开发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我坚持政务公开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主任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开发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安排专业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通过学习,全人员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等相关文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1.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根据政府公开目录对外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

2.渠道多样,促进政府信息和政府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企业掌握相关信息,了解工作动态,除了在平台公开以外,还积极利用张贴公告、微信发布等形式对外公开。

2020年度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公文37件,其中:通知19件、报告1件、批复2件、函11件、公示1件、其它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9.5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1.如统计数据表格中的对应项当年没有事项发生,则直接在表格对应处填“0”。

2. 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指: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信息。

3.四类过程性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方面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及内容,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公路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辉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